2006年9月27日星期三

美国学生品德规范准则21条


由美国迈阿密大学雷欧•克里斯顿教授制订的21条学生品德规范准则:
1.明确自律的重要性,把自律作为动力,去做我们认为应该做的事,即使我们不愿意。

2.做到值得信赖。这样,当我们说要做什么或不做什么时,别人能相信我们。

3.讲真话,尤其是在讲真话对自己不利的时候,更要这样做。
4.一生中,在所有的问题上都要诚实,包括在工作上和与政府的关系上。
5.独自一人时,要有勇气;当有人要我们做自己应拒绝做的事时,要顶得住压力。
6.不要矫揉造作,弄虚作假,但要显示出自己最佳的自然状态。
7.用不侵犯他人权利的正当方法达到个人和集体的目的。
8.在注重道德行为的场合,大胆地表现自己。
9。要有勇气承认错误。
10.具有良好的体育道德,认识到,虽然求胜的愿望很重要,但赢得胜利并不是最重要的。
11.在与他人的交往中,做到谦恭有礼,包括认真倾听别人的发言。
12.要像自己所希望受到的对待那样对待别人,确认这项原则适用于对待所有的人,不分阶层、种族、国
籍和宗教信仰。
13.认识到没有一个人是生活在真空中的,那些看起来纯粹是属于个人范畴的行为,实际上常常会影响到自己周围的人或影响到所处的社会。
14.牢记我们身处逆境时的表现就是对自己的意志和是否成熟的最好考验。
15.不论干什么工作都要干得出色。
16.爱护他人财产——如学校财产、企业财产、国家财产、公有财产。
17.遵守法律。与法律相抵触的行为必须是非暴力的,而且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18.尊重言论自由、新闻出版自由、集会自由、宗教自由和进行正常法律活动的民主权利。认识到这个原则适用于我们所憎恨的演讲、我们所讨厌的团体和我们所鄙视的人。
19.养成有益于身心健康的习惯,制止那些有害于达到这些目标的活动。
20.避免产生性早熟的经历,形成与家庭生活准则相适应的对性的认识。
21.认识到人生最重要的问题是自己将成为什么样的人,将具有的性格和道德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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